感謝您使用365代辦網(以下簡稱「乙方」)所提供之勞務支援服務。為保障雙方權益,特訂定本服務條款。凡使用本服務之委託人(以下簡稱「您」或「甲方」),即視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遵守以下條款:
第一條 契約性質與適用
本服務條款依《民法》第528條以下委任之規定訂立,屬有償委任契約。
當您透過乙方網站、應用程式或其他管道提出服務申請時,本條款即對雙方發生效力。
乙方依您的指示提供勞務服務並收取報酬,您應依約給付服務費用。
第二條 服務項目
乙方得依您的需求提供下列勞務服務,包括但不限於:
行政事務協助:代為處理各類行政流程、文書作業、資料登錄、線上操作等事務性工作。
代理採購與遞送:依您的指示代為購買物品、領取文件或進行物品遞送等服務。
現場等候服務:於指定地點提供人員現場等候之勞務支援。
其他合法勞務:其他經雙方協議之合法且不涉及專業執業行為之勞務項目。
第三條 服務性質說明
乙方提供之服務僅限於事務性、程序性工作,不包含醫療、法律、會計、建築、金融等需取得專業證照始得執行之專業業務。
乙方依您的明確指示執行委任事項,不提供專業諮詢、評估或建議。
乙方於執行過程中保持中立立場,不推薦、評議或誘導您選擇特定機構、商家或服務提供者。
第四條 委託人義務
您應提供執行委任事項所需之完整、正確資訊及必要文件。
您應確保所委託事項及提供資訊之真實性與合法性。
您應就委任事項之決策及後續效益自行負責。
您應依約定時點給付服務費用。
第五條 個人資料保護
為執行委任事項,您須提供必要之個人資料或相關文件。乙方承諾僅於執行該次委任事項之範圍內使用。
乙方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及相關法令規定,妥善保管並處理您的個人資料。
委任事項完成後,相關資料將依內部規範保存合理期間,並於期滿後依規定刪除或銷毀,絕不另作其他用途。
第六條 服務費用
服務費用為乙方提供勞務之合理報酬,包含人力成本、時間支出、交通費用及相關作業費用。
服務費用依乙方公告之收費標準或雙方個別協議之金額計算。
服務費用係勞務投入之對價,與委任執行結果無必然關聯。
您應於委任成立時或依乙方指定方式完成付款。
第七條 服務執行與責任範圍
乙方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執行委任事項,盡最大努力完成您委託之工作。
無論執行結果是否符合您的期待,乙方已投入之人力、時間及資源均屬有效勞務支出,扣除必要費用之後其餘退還。
因下列事由致委任結果不符預期者,乙方不負賠償責任:
第三方網站、系統或平台之故障、維護、異常或政策變更
名額、數量、時段或其他資源之限制
不可抗力事件(包括但不限於天災、疫情、戰爭、政府命令、罷工等)
您提供之資訊錯誤、不完整或延遲提供
其他非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
乙方對於您因使用本服務所獲得之結果或衍生之任何後續效益,不提供任何明示或默示之保證。
第八條 服務限制與拒絕
乙方保留審核並決定是否接受委任之權利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乙方得拒絕提供服務或終止執行:
委任事項涉及違法行為或違反公序良俗
您提供不實資訊或拒絕配合提供必要資料
您未依約給付費用
委任事項超出乙方服務範圍或能力
其他乙方認為不適當之情形
第九條 智慧財產權
1.乙方網站、應用程式及相關服務所呈現之內容,包括但不限於文字、圖片、標誌、程式碼、介面設計、排版結構及其他著作,均為乙方或合法授權人所有,受《著作權法》及相關智慧財產權法令保護。
2.未經乙方事前書面同意,您不得以任何形式重製、修改、散布、公開傳輸、轉載、編輯或用於商業用途。
3.您於委任過程中所提供之資料、文件、指示內容或其他原創性著作,其智慧財產權仍歸您所有。乙方僅於執行委任事項之必要範圍內使用,並不得擅自利用或轉作其他用途。
4.若乙方因執行委任事項而產出之成果具原創性,且未涉及您提供之素材或指示,該成果之智慧財產權歸乙方所有。但如雙方另有約定,應依約定處理。
第十條 保密義務
雙方對於因本服務而知悉他方之資訊負有保密義務,非經他方同意或法令要求,不得洩露予第三人。
第十一條 條款修改
乙方保留隨時修改本服務條款之權利。
修改後之條款將於乙方網站或應用程式公告,並自公告時起生效。
您於條款修改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,視為同意修改後之內容。
如您不同意修改後之條款,請停止使用本服務。